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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.第60个修罗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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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是防盗章, 购买比例低于50%会被拦住, 48小时后恢复正文。  简禾扑了个空,站在原地吃了一会儿的西北风后,她一拍脑袋, 忽然记起来——家里厨房不就存着一大堆来不及吃的、已经开始积灰的系统奖励食材吗?

    今天早上,玄衣还当着她的面,扔掉了两块发霉的肉……刚才居然当做完全没有这回事!

    不知道的话, 还以为他是在故意支开她呢。

    两手空空地回到皮影戏摊, 远远望去,几排木椅在青石街上拖曳出瘦长的黑影, 贺熠已经带着那件不合身的衣服消失得无影无踪了。

    简禾转头四看, 既意外又觉得是意料之中:“刚才那个小乞丐走了啊。”

    “一声不吭就跑掉了, 半句道谢的话也没有。”玄衣嗤笑道。

    简禾“哦”了一声, 腹诽——反正迟早还会再见的, 就是不知道啥时候了。

    夜深了, 往回走的路上, 路上人烟从稀少重新转为热闹。卖小玩意儿的摊档也多了起来。年轻人结着伴在挑挑拣拣。

    一株枯木底下,一个年轻男人正聚精会神地伏在了桌案上,眯起眼睛雕篆着什么。小摊前栏横杆悬挂了数十个挂着流苏的小动物木坠, 雕工不算精细,但每个动物都很活灵活现。

    简禾心下一动, 道:“玄衣, 我们过去看看吧。

    甫一走近, 这老板便抬起头来, 热情地兜售起自己的作品。

    玄衣心中不屑——一堆小孩子家家的玩意儿,能有什么好看的。

    那老板是个人精,仿佛看穿了玄衣的想法,滔滔不绝道:“这些都是用无心木做的,无心木香气沁人心脾,可宁心安神,而且经久不散,就算天天放在手中把玩也没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可惜了。”简禾莞尔道:“你这里没有我想要的动物。”

    “这还不简单,姑娘你想要什么模样的?我马上雕给你就是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要的动物长得比较特殊,画给你看吧。”简禾折起袖子,取过了桌案上的毛笔,沾了点墨,在宣纸上寥寥数笔,一只头顶犄角、身覆玄鳞、四足着地、圆目利齿的小怪物就跃然纸上了。

    玄衣: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要这只动物的木坠。”简禾放下了笔道:“不难吧?”

    “成嘞,马上给姑娘做出来。”

    不到半小时,一只作扭头奔跑状的小怪兽木雕就成工了。虽然不是什么昂贵的小玩意儿,但胜在栩栩如生,既可爱又机灵,还十分轻便,散发着淡淡的香气。

    简禾把木坠放到了玄衣的手心:“来。今天是你第一次过人类的新年,纪念一下吧。”

    玄衣捏着那根细线,嫌弃地举到了眼前:“你居然把这做成了木雕?”

    简禾故意道:“不要?那还给我吧。”

    果然,玄衣马上合上了手心,把小木雕小心地收到怀里,哼道:“我又没说不要。”

    简禾忍不住乐了。

    忽然,有片冰凉的雪花落在了她的脸上。

    两人不约而同地抬头。只见夜空纷纷扬扬地落下了细雪,打着旋儿漫天飞扬,不一会儿就落了满头。行人纷纷快步闪避到屋檐下,小贩们也站起来开始收摊了。

    虽然运转灵力可以保持体温,但这么冷的天气,若是衣服湿了,人肯定也吃不消。简禾用手挡住了头,就感觉头顶罩了一片阴影。

    玄衣解下了披风,扬手举在彼此的头顶:“走了。”

    雪花落在衣服上迅速化开,染成一滩深色的水渍。

    这衣服不大,为了让两个人都遮住,简禾很自觉地站到了他的左前方,右边的肩胛骨微微抵住了他的心口,朝后上方侧头道:“这衣服好像有点儿小,遮得住我们两个人吗?”

    一具温香软绵的少女躯体骤然贴到自己心口,玄衣的手指颤了颤——这种姿势,简直就像从身后拥抱着她一样。

    听到简禾的问题,玄衣的眼中闪过了几点微光,道:“遮不住,再靠近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行。”简禾闻言,又退了小半步,整个后背几乎都贴合、嵌进了他胸膛中,站定后,再回头道:“这样呢?”

    已经近得不能再近了,玄衣终于满意了:“够了。”

    迎着越来越大的雪,两人步履匆匆地往家里赶去。风很大,但都是从身后吹来的,回到家门,玄衣的衣服下摆已湿透,拧一拧都能掉下冰碴子。

    系统:“叮!玄衣心情+2000,爽点+2000。宿主血条值+20,实时总值:52点。”

    简禾:“???”

    她也没做什么戳他爽点的事情吧,顶多就是送了个不值钱的小装饰给他,回来时他衣服也湿了,竟然还高兴成这样,这个时期的玄衣真是比蜜糖还甜。

    只是,至多两年,这蜜糖就要熬成□□了。

    自贺熠消失的那天后,简禾恢复了吃饭、睡觉、收魍魉养家四点一线的生活。剧情暂时没有出现大波澜,所以咸鱼值也停留在了4410点。

    天波易谢,寸暑难留。看似漫长的百年,折合起来也不过是三万六千多个日夜。遑论七百多个日夜,转瞬就如细沙般从指缝间溜走了。

    两年后。

    玄衣少年时期最重大的转折事件,终于逼近了眼前。

    在最初始化的剧本中,玄衣同样是被箭矢贯穿心口、钉在树干上。

    在那个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炼狱中,他凭借毅力,自虐般地挣扎了数天,才终于把箭从心口拔出,半死不活地滚到了地上。之后,由于无人照顾、露宿野外,伤口急速恶化,玄衣在生死线徘徊了半个月,元气大伤。就算有元丹护持生命,也花了半年多才缓过劲儿来。

    当日村子遭到屠戮的血海深仇,时时刻刻都让痛失亲人也没有朋友的玄衣倍感煎熬。

    只是,很可惜,作为魔族人的他看不见箭杆上的梅印。没有这一条关键线索,他实在没法判别出仇家的身份,所以,满腔仇恨根本没地方发泄。

    就这样四处漂泊、历练了两年,巧合地流落到赤云宗所在地——岚城附近的玄衣,偶遇到了在那场屠戮中幸存的村民,这才锁定了仇家赤云宗。

    ——然而,这段剧情,其实在最开始就出现了一个惊天大bug。

    那便是,少年期的玄衣没有拔出自己心口的箭的能力。

    在简禾介入剧情以后,这个不合逻辑的漏洞就被填补上了,这就是她存在的意义。

    不过,有句话叫做牵一发动全身。最初的Bug解除以后,后面成串的情节随之改变,新的问题也诞生了。

    ——因为与简禾的相识,玄衣这两年时间并未四处漂泊寻找证据,而是定居在了信城,以信城为圆心发散去寻找仇人。

    眼见偶遇幸存村民NPC的日子逼近,玄衣还一直呆在信城里。要是任其发展,他就会与那村民失之交臂。

    系统:“叮!剧情任务降落:请宿主在一个月以内,把玄衣引到赤云宗所在的岚城,促使其与‘村民NPC’成功会面。”

    简禾:“……”

    对玄衣来说,这是复仇之路的开始,对她来说,则他妈的是送命之旅。明知不可能,她还是垂死挣扎地问了句:“这段剧情真不能跳过啊?”

    系统:“不能。否则会攻略失败,打回数据库。”

    简禾:“唉,我不入地狱,谁入地狱。”

    系统:“……特别提醒一句:告诉玄衣仇家是赤云宗的人是那村民。也就是说,你负责想个办法把他引过去,而不能直接告诉他。”

    简禾:“知道了。这倒不难,只要演场戏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当晚。

    自从玄衣化为人身后,简禾就与他分房而睡了。房屋的墙壁很薄,夜深人静的时候,旁边有什么大动静都能听到。

    夜半三更,玄衣正侧卧浅睡。

    忽然间,隔壁的房间传来一声痛苦的叫声,伴随着滚落床榻的声音。

    玄衣倏地睁眼,瞬间就清醒了。想也不想,他就飞扑下床,踢开了旁边的房门,惊疑不定道:“简禾?!”

    窗户大开,床幔飞扬。

    映入眼中的景象让他松了口气——简禾并没有什么不测,只不过是从床上滚了下来了而已。

    玄衣哭笑不得,三两步上去,蹲下扶起了简禾,道:“居然会滚下来……连睡都睡不好。”

    两年时光,玄衣长眉入鬓,赤色双瞳,已出落为了英气铮铮的少年。

    “玄衣,听我说,我刚才做了一个梦。”简禾急切地抓住了他的手,道:“是关于觅隐村的。”

    觅隐,就是玄衣长大的村落的名字。

    玄衣面上那闲适的表情,瞬息就变了。

    “为了加以辨别,仙门宗派会在箭杆上留下无形的印记。凭借它,就能反推出对方是哪个宗派出身。”简禾斟酌道:“那天我替你拔箭时,因为它瞬间消失了,我压根儿没看清它是什么样的。”

    苦苦追寻许久却没有浮出水面的问题,眼下突破口就在前方,玄衣的心脏好似被捏紧了:“现在呢?”

    “就在刚才那个梦里,我竟然清晰地记起了它大体的轮廓。”简禾选了一个含糊的说法道:“那是一朵盛开的花。”

    玄衣的记忆飞速转动。

    这两年的他,已对仙门中较为有名的宗派都有了一定的了解。

    用盛开的花卉来做标志、又较有名气的宗派并不算多,基本都分布在卞州岚城附近。

    简禾替他说了出来:“我看,我们应该尽快动身去一趟岚城,或许能发现点什么。”

    玄衣握拳,指节咔咔作响,寒声道:“好。”

    卞州与西朔山相隔甚远,就算途中完全不休息,也要一个月左右。踩着剧情任务的时间截止线,两人风尘仆仆地抵达了岚城。

    系统:“叮!恭喜宿主成功抵达岚城,咸鱼值—100,实时总值:4310点。”

    简禾:“卧槽,不愧是关键剧情。”

    这么简单就减100点了!

    简禾讶异地回头,却只来得及看到一个后脑勺和两只小角——玄衣已经转过头去了。

    几个小孩儿的注意力已经被吸引了过去,叽叽喳喳地道:“姐姐,它长得好怪啊,那么黑。”

    “你养了它多久啦?”

    “它看起来好凶哦。平时要喂什么东西?肉吗?剩饭剩菜吗?”

    “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,它不听话的时候,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?”

    玄衣:“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滴冷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。她拭掉汗珠,忍不住腹诽:无知就是幸福。如果你们看过剧本,一定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。

    抬头看到天色已经暗了,简禾弯腰轻拍一个小屁孩的肩膀,边哄边领着他们出门,道:“很晚了。你们几个小孩儿单独在外面不安全,别让家里人担心,快回家吧。”

    几个小孩儿虽然调皮,却也很听话,听到简禾的叮嘱,互相望了对方几眼,就都乖乖地跟简禾挥手作别了。

    送走了几个小魔星,简禾推门进屋。屋里没有点灯,玄衣居高临下地坐在了高柜顶,斜睨着她,两只圆滚滚的眼珠反着光,显然有些不满,身上还滋滋地冒着黑雾。

    今天,因为是一年一度的除夕,简禾早前就跟玄衣提议一起过个节。

    人类仇视魔族,城中还有那么多仙门子弟来来往往,若是让他们发现有魔族人在信城中,搞不好会出手对付玄衣,把他赶出去。为了避免麻烦,也因为养伤,这段时间,玄衣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能无所顾忌地出门。

    今天,外面人潮拥挤,人气混乱,玄衣的气息隐于其中,反倒没那么容易被看出是异族,显然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会。

    对此,玄衣表现得毫不感兴趣,但并没有拒绝。一起相处这两个月,简禾已经摸清了他“不拒绝就是答应”的性格,便放心地拍板定下了行程——去江边的一座著名的酒家用膳,坐花船赏月游江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几个小孩儿拖了点时间,他们早就已经出发了。

    “玄衣,咱们可以出发了。”简禾仰头,轻咳一声道:“刚才那几个小孩儿就是无心一说,你别放在心上。”

    玄衣板着脸道:“你觉得我会在意这种小事?”

    简禾:“……”

    她内心鬼畜地飞过了一片弹幕——㚐㚐,您冒烟都冒得跟个点着火的小煤球似的了,就算我是瞎子也看得见好么!

    好在,简禾主动来搭话后,玄衣的心情明显有所好转,冒出的黑烟慢慢变淡消失。他终于动了尊蹄,轻盈地往下一跃,跳到了稍矮的桌面上,再熟练地顺着简禾手臂往上一爬,坐到了她怀里,两只前蹄放在了她心口。

    简禾给他裹紧了小袄子,微笑道:“好,出发了。”

    冬夜,华灯初上。小孩儿手执绘有金鱼的花灯在大街小巷跑过,灯笼里的火光扑闪扑闪。小贩扛着冰糖葫芦慢悠悠地走着。江心的船中有人抚琴,清越琴声不绝如缕,随清冷的夜风飘远。

    除了进城的第一天,这也是玄衣第一次被那么多人类包围。他把下巴搭在了简禾的肩膀上,两个尖角把小兜帽顶得老高,好奇地望着两边的景物后退。

    虽然一切都很新鲜,可四周的空气也充满了人类的气息。玄衣闻多了头晕脑胀,便把脸埋在了简禾的衣服上——虽然,她跟街上的这些家伙同样是人类,可他却不排斥她的气味,甚至觉得她脖颈发梢处有阵清甜的体香,让他总是不由自主就凑上去嗅。

    踏着夜色,两人来到了江畔的酒楼。由于近水楼台,依江而建,这酒楼还把业务发展到了江面上。在天清气朗、江风不大的晚上,客人可以选择在船上用膳,赏月、游江、享用美食三不误。

    未免水波把船上的东西晃到地面,船舱里都是矮桌坐垫。

    简禾把玄衣放在了自己的对面。泛黄的铜炉在桌面滚滚冒烟,小二把荤素菜式依次围着铜炉摆好,撩开帘子离去之前,还古怪地看了简禾一眼——毕竟,他还真没见过跟畜生面对面坐着吃火锅的人。

    还有,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端菜端多了头昏眼花,总感觉那小怪物斜睨他的眼光凉飕飕的,简直跟个大活人似的……

    船徐徐驶向江心,简禾把一小半的羊肉、牛肉都倒入滚烫的汤中涮了几秒,夹出来后沾点酱油葱花送进嘴里,入口即化,唇齿留香。

    其余大部分的生肉则留给了玄衣——别看他体积小,其实胃口大得很,食量比简禾大得多了。现在身体好转,也不用再像一开始那样,总是防着他闹肚子了。

    雕花窗外,数不清的天灯飘飘扬扬飞上夜空,玄衣仰头,明亮的光点在他的眼珠中聚拢又飘散:“他们在做什么?”

    桌案上暖了一壶酒,简禾一边往瓷杯里倒酒,一边微笑道:“那是放天灯,灯罩底下有个小烛台,点上火就能飞到天上去。人们会在灯罩上写上美好的愿望,希望灯能把自己的愿望带到神仙那儿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升上去是因为点着了火,那等火烧完了,终会有落下来的时候。”玄衣不屑道:“不切实际。”

    简禾:“……”

    看来BOSS是实用至上主义,从小就没啥浪漫细胞。要不是颜值与战斗力都爆表,以后恐怕连把妹子也会成问题。

    趁这机会,简禾决定给他友情传授点儿套路,悠悠道:“不是这样算的。我们追求的不是结果,而是过程。说到底,‘放天灯’只是约心仪的人见面的理由,见面之后的事儿——跟谁一起写下愿望、跟谁一起肩并肩点的火,跟谁一起看天灯飘远,才是意义所在。”

    话说,剧本里就没写过魔族人是怎么求爱的,上辈子她也没机会体验一番。既然现在起了话头,简禾干脆一并满足自己的好奇心:“话说,你们魔族是如何向心仪之人表达好感的?”

    玄衣抬了抬下巴,在人形时做来有些傲慢的动作,换成了袖珍的兽形后,就变得十分骄矜可爱了:“把额心的鳞片拔.出来送给对方。”

    简禾怀疑自己听错了:“拔鳞?”

    要知道,魔族人一生只换一次鳞。小时候,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,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容易受伤的部位。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,鳞片会武装到全身的每一寸,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一生。

    这时候的鳞片扎根很深,如果掉落了,除了会产生剧痛外,还有很大的几率无法再长出新的鳞片覆盖,相当于完好无损的铠甲出现了一个裂口。

    如果缺了鳞片的地方是额心,那就更麻烦了。首先这地方就在脸上,根本掩饰不了,只要不瞎都能看到。在战斗的时候,这个破绽百分百会被对手瞄准攻击。

    如果一个不慎被击穿了头骨,那么,不管你是光环盖天还是立马服下十颗元丹,这便当都肯定吐不出来了。

    没想到魔族人的示爱方式居然是拔下额心的鳞片送给对方,这波操作是真•用生命表白啊。

    巴特,像玄衣这样的人,是绝对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制造弱点的。

    好在,魔族仰慕强者。作为未来的魔族扛把子,玄衣就算不主动示爱,也肯定不会打光棍。只需勾勾手指,就有大堆人抢着把额心的鳞片送给他了。

    简禾扶额。

    咸吃萝卜淡操心,皇帝不急太监急,人家有大把妹子排队送上门,所以说,她刚才传授的所谓套路根本没有用武之地啊!

    玄衣不知道简禾短短几秒钟就想到了那么多东西,歪头反问道:“为什么那么惊讶?”

    “因为听起来很痛。”简禾摊手,实话实说道:“虽然能想象送鳞片者义无反顾的心情。但假设我是收鳞片的那个人,不论我是否与对方两情相悦,都不希望他通过伤害自己来证明决心。再说了,鳞片留在身上还能保护自己,拔下来以后,就真的什么用都没有了,何必呢?”

    玄衣眼光闪了闪,眼中有些动容,但很快掩饰住了,咧了咧小尖牙,道:“谁告诉你拔.出来没用?魔族人的额心鳞片是一味良药,送给心仪之人,也是有保护她的一层意思。”

    简禾:“???”

    这么神奇?魔族人全身都是挂——应该不是她的错觉吧?

    两人一直呆在船舱里,没有刻意控制船只飘动的方向。不知不觉,他们就来到了一座拱形的石桥下面。

    就在穿过桥洞时,一直懒洋洋地坐着、跟简禾有一搭没一搭说话的玄衣忽然坐直了身体,鼻子在空气里吸了吸,奇道:“有股味道。”

    魔族人的嗅觉上佳,比狗鼻子还灵。反正简禾现在除了江水的腥气,别的什么都嗅不到了:“什么味道?”

    玄衣静默了,在空气里辨别片刻后,肯定道:“腐尸。就在这里,在我们的船下面。”

    桥洞幽暗无人,银色的波光粼粼闪动,阴风嗖嗖。小船上就横放着一根划水的长杆,简禾与玄衣对视一眼,拾起一端,在桥底的洞壁上一撑,船只晃晃悠悠漂离了原处。

    两人定睛一看,果然,就在刚才船底的位置,那漆黑的翻滚的江水中,飘起了一只裹着水草的腐烂人手,指甲猩红,断口处被啃得稀巴烂,连着肉屑的筋脉白骨清晰可见。

    系统:“叮!恭喜宿主成功触发主线剧情【秦南吃心怪】!”

    ——小彩蛋——

    《玄衣日记》

    用人类的词语说,额心鳞片就是魔族人的“聘礼”。

    她却说如果是她,白送也不想要它。

    其实,拔鳞虽然不舒服,但也没到不可忍受的地步,她的担心是多余的,哼。

    贺熠。仙门世家弃子,亦是修道界最臭名昭著的放火杀人狂魔。

    其眉心一道血色长痕,形如桃印,容貌俊俏,充满了温稚无害的少年气。任谁看到这副漂亮的皮囊,都不会猜到底下装载的是一个恶鬼,善妒多疑,口蜜腹剑,上一秒或许还在冲你甜丝丝地笑,下一秒就能面不改色地让你身首分家,狠毒程度令人发指。

    十六岁那年,贺熠毒火俱下,把公孙氏烧了个干干净净,两百多口人全因此断送了性命。

    自从魔族被打趴下、并且销声匿迹后,仙门已经很久没发生过这等的惨案。消息甫一传出,各宗派一片哗然。众人在震怒之余,也不得不刻骨铭心地记住了这个丧心病狂的少年的名字。

    简禾:“……”

    虽说四个病友各有各的风采,但贺熠绝对是最能当之无愧地担起“神经病”这个称号的一个。论“心理扭曲度”和“丧病指数”,就更不用比了,他可以直接爆灯,秒杀另外三位。

    虽然前面的四个任务都是拿着错误的剧本去攻略,结局同样是不得善终,可如果简禾有选择的余地,她最不想招惹的,就是贺熠这个小疯子。

    废话了,另外三位好歹还能沟通。但贺熠表面笑嘻嘻,实际随时会翻脸。跟在他身边分分钟怎么死的都不知道!

    试问她能不怂吗!

    话说,这位㚐㚐怎么会在这?

    简禾苦逼地迅速回忆剧本。

    印象里,贺熠不足周岁就与亲娘一同被逐出了家门。不到三年,亲妈也病死了,只剩下他一个小孩,孤苦伶仃地四处流浪。挨打挨骂、露宿街头,遍尝世间冷暖百态。

    这段惨兮兮的经历,可以说是非常标准的暗黑系人格培养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