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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 读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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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手机和电脑依旧没有买回来。

    沈哲各方面都比较懒,唯独读书这件事非常勤快。

    原时空当他想读书的时候,已经被生活压弯了腰,没有多少闲心挤出时间去读书了。

    一朝重生,最初的念头,便是完成未竟的文学梦。

    把华夏人没有见识过的经典文学作品,一股脑儿砸到他们头上,然后躲在暗处,看着他们的表情偷笑。

    时间过去这么久,他的念头也随之改变,只做搬运苦力未免太过辜负神的眷顾。

    但他读者的身份是不会变的,无论搬运过来多少作品。

    文联的星级评定中,六星作者就被人称为大师,李想先生一部书销量破千万就被读者膜拜。但这只是普通读者的看法,估计在真正的大师眼中,是不认同他称谓的,连沈哲都会摇头。

    华夏文学界有两个人不得不说,一个甄奶奶,一个姬老先生。

    你看,真正大师都被时间化去了名字,甄奶奶是写童话的先不说。

    姬老先生三十岁被称为姬先生,五十岁被称为姬老先生。

    当初文联成立时,主席之位根本没有悬念,只能戴他头上,所以文联内部也有少部分人能称他姬主席。

    他没有一部长篇,但全华夏都知道他是大师中的大师,也叫宗师。

    因为他的学生中,大师作者就有十几位,大师们的老师不叫宗师叫什么?从中小学、大学课本中也能看出一些,他的散文、随笔、诗歌甚至生平都能随处发现。

    最为华夏人津津乐道的是,姬老先生据说能够背诵《史记》!

    这就被神话了,52万多字的《史记》都能背下来,难怪能教出那么多大师作者。

    沈哲还记得原时空写过《国学概论》的钱穆先生,曾经在回答孙女读书问题时这样说:“《论语》外,须诵《孟子》《大学》《中庸》与《朱子章句集》为主。《庄子》外,须诵《老子》。四书与老庄外,该读《史记》,须全读不宜选读,遇不易解处,约略读过,遇能解又爱读处,则仍须反复多读,仍盼能背诵……”

    诵就是背诵,不是朗诵。

    还希望孙女也能背诵《史记》,至于自己能不能做到,不太清楚。

    反正沈哲当时觉得很可怕。

    还有写过《金粉世家》的张恨水大师,读起书来也十分的要命。

    据说他十四岁之前便能背诵《三字经》《孟子》《论语》《礼记》《古文观止》等一大堆书籍。小时候就写过和《聊斋志异》酷似的小说,那么这本著作他至少也是滚瓜烂熟。

    可见,大师们不说阅读能力,只那份狠劲就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。

    另外读书还会受到主观的影响,讲究方法。

    钱穆大师的话中“遇不易解处,约略读过,遇能解又爱读处,则仍须反复多读”,他也是有偏好的。

    傅士德好像说过读书内外各三条法则,从内在法则而言:第一步阅读了解作者说了些什么,第二步阅读了解作者说的什么意思,第三步阅读要思考作者说的对不对。

    但这样读书其实很难。

    沈哲原来读书都是从第三步开始的,读书的时候首先就对作者的话进行心理评判。

    读书之时前两步自觉已经了解,便被自动忽略,很少返回去读第二遍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读书就像十月怀胎,写书就像生孩子。

    如果一切顺利,经过漫长十个标准周期的280天怀胎后,生孩子就是水到渠成。

    姑且认为,拥有恐怖的记忆力,同时本身也酷爱读书,那么创作作品,成为大师也是水到渠成的。

    但好像还缺少点什么,沈哲从一个网络写手身披外挂来到华夏,只要搬运足够多的作品,就满足了所有成为大师的条件。但到时候有人喊他大师,估计脸上还是会发热。

    缺少大师“十月怀胎”的艰辛读书过程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芯片,沈哲的记忆力就是渣,晚上背一首诗,早上就孝敬姥姥了。

    如今嘛,他比真正的大师还要恐怖。

    手里拿着《史记》,十几分钟都没有翻页,因为可以通过芯片阅读。

    “阿哲,你怎么了?”林语菡歪头凑到他面前,狐疑问道,还用小手在他眼前上下晃晃。

    “哦,没事。”沈哲回过神,扭头看了看,“你画完啦?”

    林语菡起身道:“哪有那么快,现在只完成前五集,你不是给我十二集的稿子吗,还得好几天呢。”

    沈哲点点头:“没事,《少儿365》是半月刊,下期还有十来天呢,慢慢画。”

    “刚才发什么呆呢?”

    沈哲笑道:“想你呢!”

    林语菡打了他一下:“胡说八道,我就在你身后,是想别人吧……是谁?夏雪吗?”

    敢情她也想不起除了夏雪,沈哲还和别的姑娘相熟。

    沈哲哭笑不得,那胖丫头,我会想她?

    啊呸,减肥了也不会想!

    他最怕的就是麻烦,一个林语菡都时不时弄出不少飞机。

    如果天底下还有什么事,能比一个姑娘更麻烦的,无疑就是身边出现两个姑娘。

    想想都头大。

    “你说说号一直在闪,怎么不理人家?”

    沈哲瞅瞅电脑,慢悠悠的伸手去抓鼠标,随口道:“不是编辑就是那个满脸胡子的版主,八成是催稿来的。”

    林语菡也知道访谈的事,说道:“人家叫三尺络腮胡,不一定就长胡子……”

    点开消息一看,是编辑苏薇。

    “怎么不上文学网主页,你的读者闹翻天了!”

    沈哲回道:“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马上对方就回了消息,问道:“你在啊?小沈,要经常和读者交流,文联在文学网上开通这个版块,也是为了让作者能了解读者的想法,你怎么都不去的?”

    “好吧,马上去。”

    沈哲高考完上去看过,粉丝还剩十几万,都是僵尸粉,下面最近的发言很少。

    苏薇他们认为文联这个举措很好,沈哲却觉得功能太少。粉丝只是关注一下就算,一个数字,连是谁都不知道,又没有二级页面。粉丝发言倒是能翻页,但不用看都知道,无非粉和黑两种。

    实时交流很麻烦,回答粉丝问题是私信的方式。

    作者能在最上方发表公告,这个还不错,没有字数限制。

    对了,似乎能在上面发一些短篇。

    沈哲想了想,还是算了,已经答应了那个胡子版主去论坛首发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,不好改主意。

    昨天他专门上网搜了一下,还真没有作者在网上发表小说的,倒是有很多短篇心情集。除了新闻类撰稿人,现在华夏作者们写作时间比较随意,有感而发,也叫创作。

    原时空的网络文学萌芽时期,作者也不是每天更新,大部分还是文学爱好者随性而作。

    后来随着读者增多,网络写手相对比例增的更多,渐渐被逼成了码字机器。

    苏薇就对沈哲的创作速度很吃惊,记得在紫薇高中门口约稿的时候,说了《那些年》的想法,三五天就交稿了。

    那是十来万字的中长篇,平均一天要创作两万字左右。

    和其他作者一比就很吓人了,有的作者一部50万字长篇需要数年才能完成。

    后来问沈哲是不是已经在脑子里创作完成了,只得到一个神秘的笑容。

    网络写手出身,打字速度都不会太慢,之所以还有手残党之称,是因为脑子跟不上。哪像沈哲这样,内容都在芯片里存着,只需要码出来,速度杠杠快。

    登上文学网个人版块,和前几天稍显冷清不同,跳出一排私信提示。

    沈哲挑挑眉,点开翻看。